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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掌平安
1987年9月,时任蛇口社会保险公司副经理的马明哲授命全面负责筹备平安保险公司,那时他的经验也仅限于在蛇口工业区社会保险公司工作过几年。1988年3月,由中国工商银行和深圳蛇口工业区招商局分别出资51%和49%的平安保险在深圳正式成立。当年的马明哲年仅32岁,风华正茂,作为招商局的股东代表出任平安保险董事总经理,后被任命为副董事长。
平安创立初期的发展,股东方——工行与招商局对其的支持功不可没。比如从平安开业的第一天起,工行就在全系统内宣布,在为贷款企业提供保险代理业务时一律只选平安一家。招商局对平安早期的业务发展帮助虽不如工行,但整个蛇口与招商局有关的保险业务也几乎全部给了平安,主要体现在后勤人事方面,除了调配所需的人才外,招商局凭借当时自己拥有一定深圳市户口额度的便利,为调入平安的人员解决了户口问题。
股权高度集中,加之业务来源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马明哲当时对公司的影响力仍相当有限。更何况,作为招商局派出的董事,马明哲的人事关系挂靠在招商局,一举一动自然颇为掣肘。当时为了能顺利开展工作,颇有远见的马明哲开始设计了的对策是“金蝉脱壳”之计。1989年,平安以成立员工风险基金为名让员工持有部分股权,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由于国家政策变化的缘故,1992年在以该基金注册职工合股基金公司。顺理成章,马明哲在董事会中的身份有了更合适的名份。他开始作为职工合股基金派出的董事担任平安董事长,从此摆脱了招商局对他本人的人事任免上的控制。
一意孤行
1993年的平安保险,是一家成立仅5年的保险公司。事实上,到1994年,平安的保费收入也才2.6个亿。但是这家公司的发展视野、路径选择和气质在中国当时的保险公司中已显得格外突出。1988年成立后,平安势如破竹,相继从地区性保险公司进入全国性业务,从产险进入寿险领域,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个人寿险营销。
追随马明哲十多年共同创业、平安保险的执行董事、副首席执行官孙建一承认,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平安曾卷入了当时市场上的一些不规范、不健康的竞争。“不用这些手段就意味着放弃市场,但是它弄得我们非常痛苦,”他说,“我们始终感觉这个只能是一个权宜之计,必须要寻找一个能够更稳固立足于这个市场、求得更大发展的手段。”他回忆,“综合金融集团”的设想就是在那样一个背景下被提出来的。其实,一个更大的背景是,1993年底,两位外资股东高盛、摩根登堂入室,极大开启了平安的国际化视野。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对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以挽救1992年下半年开始出现的金融秩序混乱、金融市场失控的局面。颇有战略眼光的马明哲就在高层内部提出平安走金融集团化发展的设想,他看到国际金融业的流行趋势是由昔日的分业走向混业,各国的金融保险业都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压力下,纷纷通过集团控股的组织模式实行分业经营和专业化管理。
但是当时在“分业经营管理”的监管主调下,平安根本不敢直接将“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设想摆上台面明说,“如果提得这样明确,和主调唱反腔,你根本都不能够存在,更别说达到你的目的。(孙建一语)”于是平安向监管部门报出的方案是集团控股模式,即由一个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产、寿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由集团控股公司对业务、财务、投资、人事、计划和风险内控等重大决策进行统一管理的分业模式。
即使在金融整顿风声最紧的时候,马明哲仍旧非常坚决,除了产寿险两项主营,想要的金融牌照也决不撒手:经过两年的前期工作,平安1996年完成对工行珠江三角洲金融信托的收购并更名为平安信托;平安从1991年8月以证券业务部名义开始经营证券,1996年在信托公司名下正式成立平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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